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

主觀臆斷常導致不合理邏輯以致錯誤結論

徐承豫·撰文

有一種言論,看似邏輯清晰,其實不然。舉例來說⒈我兒子非常孝順,怎麼可能去殺人?⒉這名更生人在店裏面鬼鬼祟祟,肯定又要偷東西了。⒊這個人非常愛吃榴蓮,肯定也愛吃羊奶起司(都有特殊氣味)。

人常常對從一個人的社會評價來對一個人抱有偏見。比如說,一個君子永遠正直不作惡,一個小人永遠不會洗心革面。這是比較恐怖的思維,因為每個人都有犯錯的可能,不關乎他是誰。但是,當事不關己的時候,藉過度推論讓自己的偏見有個踏實的依據是時常發生的。

當一個人表示自己非常喜歡甜食,可以直接指控他說憑什麼說鹹品不好吃嗎?當然不行。因為這就是不合理推理,沒有直接的關係鏈。沒有足夠的證據表示他對鹹品有任何意見,他也沒說。

這就使人容易掉進一個非黑即白的極端思維。放眼望去現在的網路氛圍,何嘗不是這樣呢?抱有仇恨的繼續仇恨,講公道話的被公然幹砲,陰謀論盛行,這真的是好事情嗎?我們常常太熱衷於檢視別人的生活,而直接忽略了事件的本質。

就像現在臺灣的新聞台,總是喜歡報導人的人格,私生活,周圍人士評價等。這與事件有直接關係嗎?人家天天操不同的逼,如果事件與逼無關,你有必要花很多時間去從這裏描寫嗎?真搞笑。

但是這點真的很難,因為要從多個維度去看清,而有時個人思維超出合理範圍容易因思考著本身的經驗去判斷了,出現因果關係薄弱的結論。共勉之。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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